文史工具书的源流和使用
  第五章查考年代、月份、日期 和大事的工具书 第一节 历法和年表、历表、大事表的源流
 


第五章  查考年代、月份、日期

和大事的工具书

 

查考年代、月份、日期的工具书和查考大事的工具书,是学术研究工作上经常要用的。为了使同志们对这种工具书有一定的了解,以便遇到疑难时能选择使用,下面首先简述历法和年表、历表、大事表的源流,再具体介绍怎样查考年代、月份、日期和大事。

 

第一节  历法和年表、历表、大事表的源流

 

一、历法的产生和发展

 

古代各国家、民族,主要因为农业生产的需要,对日月星辰的运行,进行了长期的精密的观察、记录,并在此基础上作了整理,于是有了历法。但由于当时科学文化水平的限制,以及一年的日数不是一个月的整倍数,也不能用十二除尽,因此在不同的时期产生了各种历法。概括而言,古今中外的历法可分为:阴历、阳历、阴阳历三大类别。

阴历又称太阴历,以月球绕地球的运行为根据。回历(又称伊斯兰教历)中供历史纪年和宗教祭祀用的“太阴年”,就是一种阴历(另有“太阳年”供农业生产用,是阳历),平年354天,闰年355天,每年十二个月。回历元年一月一日,以所谓穆罕默德迁至麦地那(Medina)的次日(622年7月16日)算起,纪年称希吉来(Hejira),原意是迁移,中国回民通称回历纪元为至圣迁都元年。这种历法现在通行于阿拉伯国家。

阳历又称太阳历,以地球绕太阳的运行为根据。公历就是一种阳历,它的前身是儒略历(或称旧历)。儒略历是元前46年罗马的儒略·凯撒参考了古埃及的太阳历把罗马的太阴历加以改变而成,他规定365 日为一年,平年365日,四年一闰,闰年366日;每年分为12个月,单月31日,双月30日,平年的2月为29日,闰年的2月为30日。后来继任者奥古斯都大帝从2月减去一日加到8月,又把9、11月改为小月,10、12月改为大月。因该历的历年较回归年长11分14秒,久经使用后发生了历日和季节变移,所以罗马教皇格列高里十三于1582年10月4日下令,以次日即10月5日为15日。改革后的新历叫格里历,或称新太阳历,平年365日,闰年366日,每年12个月。公历纪元按传说中的耶稣诞生年定为公元元年。公元又称西元,常以A.D.(拉丁语AnnoDomini的缩写,原义是我主降生年)表之。它始行于公元六世纪,后为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,故称公元。公元前,或以B.C.表示,是拉丁语Before  Christ的缩写,原义是耶稣之前。

阴阳历是调整阴历和阳历的一种历法。我国的旧历就是阴阳历,它既重视月相盈亏的变化,又照顾寒暑节气,年、月长度都依据天象。历月的平均值大致等于朔望月,又用十九年置七个闰月的办法使历年的平均值大致等于回归年。

夏代历法的确切情况虽然还说不清楚,但商代的历法已规定了大月30天,小月29天,闰月置于年末(或年中)。据郭沫若研究,《殷虚书契后编》所载两个月的干支表,就是当时历法的部分抄本。周代的历法得到进一步发展,《尚书·尧典》就记载着“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,以闰月定四时,成岁”,这就是阴阳历并用的确证。由于对天象的观测已相当精确,这时的历法已具备传统历法中气、朔、闰三个基本要素。关于《黄帝历》、《颛顼历》、《夏历》、《殷历》、《周历》、《鲁历》与传说中的黄帝、颛顼其人以及三代的关系我们不去考证,但这些历法包含着先秦时代积累起来的历法知识,并在不同地区曾经使用过,当没有多少疑问。等分回归年为立春、雨水、惊蛰等廿四节气的名称虽然在《淮南子·天文训》中才完整提出,但《尚书》中已有提及。先秦时代我国的历法并不统一,但据对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号秦墓出土秦简《编牢记》等的研究,秦在统一六国前,至少在昭王时,上限在孝公之后,已采用《颛顼轨》,以十月为岁首,未改夏正月名次序(见黄盛璋:《云梦秦简〈编年记〉初步研究》,载《考古学报》1977年第一期)。

汉武帝时,因古历和天象不合,令邓平、落下闳造新历,元封七年(前104年)造成,规定了365 天为一年,精确度与儒略历相同,但比它早五十多年。汉武帝令改元封七年为太初元年,施行新历,这就是我国历史上有名的《太初历》,也是我国史志所载最早最完整的历法。此后,我国的历法又经过不断改革,出现过不少优秀的治历家。从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记载《太初历》以后,我国正史都分别记载了有关朝代的历法,积累了丰富的资料,为从事研究者提供了方便。其主要者有东汉编䜣、李梵的《四分历》,汉末刘洪的《乾象历》,刘宋何承天的《元嘉历》,至祖冲之的《大明历》,吸收了前人的优秀成果、特别是晋朝虞喜发现的“岁差”,更进一步提高了我国历法的精密度。以后,隋朝刘焯的《皇极历》,唐代傅仁均的《戊寅元历》、僧一行的《大衍历》,都作出了相当的贡献,是有名的历法。宋代沈括提出过改革历法的重要意见,定一年为十二个月,立春为一月的头一天,惊蛰之日做二月的开始,这样依次类推,不管月亮的朔望,只管时令节气,去掉闰月,彻底实行阳历,故亦称《十二气历》。虽然它合乎农事的需要,但未被采用。直到七百年之后,英国气象局提出同样计划,并实行至今。南宋杨忠辅造《统天历》,定一年为365.2425日,只比回归年差26秒,这种精密度和公历相当,但比它早383年。元代郭守敬等总结旧历经验,并根据实测,造《授时历》,是我国历法的又一次重大改革。明代《大统历》,实际上是《授时历》的改名,使用二百多年;一直到明末清初才吸收了西洋历法,更造《时宪历》。

辛亥革命的次年(l912年),我国采用公历,但纪年用中华民国年次。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,由毛泽东同志提出,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世界公元”。但为了照顾群众的习惯,旧的夏历仍然通行。

 

二、年表、历表、大事表的编制

 

由于历法、纪年法不同,造成了记录时间的复杂化。为了统一不同历法、纪年法的时间顺序,为了查考年代或换算不同记载的年代、月份、日期,为了给错综复杂的历史事件以明确的时间概念,研究人类社会和自然现象,远在周代就产生了记载古代帝王年代的牒记,汉司马迁《史记》中的《三代世表》、《十二诸侯年表》、《六国年表》等十表,创造了涉及范围较广的历史年表体制。《十二诸侯年表》起于共和元年(前841年),按年代编次,使我国历史从那时开始有了可靠的年代世系,是一个重大贡献。长期以来人们对于共和一词的解释虽然存在着分歧,但从共和元年起到现在,连续二千八百多年,我国的历史有准确的年代,在世界上还是罕有的大事。西汉后期刘歆造《世经》,使经传古史所记大事的年月日期,都用《三统历》推算并得到说明,虽然它的准确性还不大,但对古史年代的探求作出了贡献,创立了我国的年代学。晋杜预的《春秋长历》则是专门厘定史日之作。

唐宋以后,查考年代、月份、日期和大事的工具书有了发展,但因多失时效,故多散佚。如唐封演的《古今年号录》,宋鼌公迈的《历代纪年》,钱大昕在清初已看不到全本(见《十驾斋养新录》)。刘羲叟的《长历》仅存于《通鉴目录》之中,原书面目也不可知。现在能见到的主要有宋司马光的《资治通鉴目录》、吕祖谦的《大事记》、王应麟的《历代年号》。元察罕编、明黄谏重订《帝王纪年纂要》,明黄宗羲的《历代甲子考》等书。

清代这种工具书进一步发达。主要有万斯同的《纪元彙攷》、王之枢的《历代纪事年表》、顾栋高《春秋大事表》、齐召南《历代帝王年表》、叶维庚《纪元通考》、李兆洛《历代纪元编》、汪曰桢《历代长术辑要》。

随着近代、现代科学的进步和中外关系的发展,旧有的基本上局限于查考中国年代、月份、日期和大事的工具书,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,于是产生了编制更为精密,内容包括中外年代、月份、日期和大事的工具书。辛亥革命至1949年主要产生了史襄哉、夏云奇的《纪元通谱》,傅运森的《世界大事年表》,刘大白的《五十世纪中国纪年表》,陈垣的《二十史朔闰表》、《中西回史日历》,郑鹤声的《近世中西史日对照表》,万国鼎的《中西对照历代纪元图表》,薛仲三、欧阳颐的《两千年中西历对照表》等书。

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在重新编辑出版这类工具书的同时,还修订再版了几部有价值的旧著。新书的特点是立场观点较为正确,对历史上的奴隶起义和农民起义给了一定的地位,吸收了新的研究成果,对以前的错误有所纠正。这些工具书在下面一节里还要详细介绍,这里从略。

 

三、年、月、日的别称及其记录方法的变化

 

第一,我国古代对年的称谓,据《尔雅·释天》:“夏日岁,商曰祀。”唐玄宗天宝三年(744年),改年为载;到唐肃宗三载(758年)改元乾元元年,又改载为年。此外,历代王朝一般均称年。古代对月的称谓也不一致,如正月称孟陬,见于《楚辞》;四月称除、十月称阳,见于《诗经》;九月称玄,见于《国语》;《尔雅》还记载着十二个月的别名,《礼记》把十二乐律与十二个月联系起来,分别代表月名。此外还有一些节日名,如元旦、人日、上元等等,不仅在古代作品中累见不鲜,就是近代、现代人的著作中有时也会出现,而我们往往感到生疏。为提供查考之便,特列《月份别名表》、《古代其他节日在夏历的日期表》作为本章的附录。

第二,干支纪年、月、日。我国用干支纪年的最早记载见于《淮南子·天文训》,但西汉时这种方法还不通行,到东汉元和二年(85年)政府才下令在全国实行,至今没有中断。由此向上逆推,才知道上古某年的干支,一般历史年表所见西汉以前干支,是后人逆推附加上去的,如司马迁《史记》中的干支,就是如此,这一点读史时应该注意。干支纪月在《史记·历书》中已经应用,但此法未甚通行。从甲骨文可知,商代已用干支纪日。通过对春秋日食的研究,证明从鲁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(前720年2月10日)起,我国的干支纪日一直连续不断,而且成为通例,这一点也应注意。否则在阅读古籍时,不仅容易把时间弄错,甚至会影响断句和文意。如对《史记》研究有一定贡献的日本人泷川资言,在《史记会注考证·秦始皇本纪》中,就因为没有细心考查干支纪日这种通例,把“彗星复见西方十六日。夏太后死。”错误地断成“彗星复见西方。十六日,夏太后死。”以《秦始皇本纪》为证,凡是纪日都用干支,数字与日连用总是说多少天,而不是某一天。中华书局新标点本《史记》,在这里就较为仔细。

所谓干支,就是天干、地支的简称。天干即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,地支即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。把十天干的单数和十二地支的单数、十天干的复数和十二地支的复数,按次序相配,可构成六十组合,周而复始,分别用来记录年月日的次序,叫做干支纪年、纪月、纪日。

六十干支表如下:

第三,我国古代曾实行用王、公、侯在位的年代纪年,如前841年为西周共和元年、鲁真公十五年、齐武公十年、燕惠侯二十四年,并以在位年次递增,不在中途改元。但也有例外,如战国时魏惠王初立之年称元年,至三十六年称王之时又改称元年(前334年)。秦始皇二十六年(前221年)采上古“帝”位号,曰“始皇帝”,帝号为后世所沿用并以纪年。如汉文帝在位廿三年,纪年分“元”、“后元”;汉景帝在位十六年,纪年分“元”、“中元”、“后元”。汉武帝正式创立年号纪年,此后新君即位绝大多数都更换年号,重新纪元,并有一帝多次改元,或一年内一再改元者。如汉武帝就用过建元、元光、元朔等十一个年号。一年之内一再改元者例如189年,汉少帝改元光熹、昭宁,同年汉献帝改元永汉,十二月诏除光熹、昭宁、永汉,复称中平。明清两朝采用一帝一元制。此外,我国农民起义军有时也建立年号,如元代红巾军徐寿辉改元治平、大平、天启。

封建帝王对年号颇为重视,选用的都是些吉祥字,而且追求前所未用。如宋太祖赵匡胤建“乾德”,以为自古未有,后于宫中发现铜镜,上书“乾德四年”字样,以问窦仪,仪奏曰,前蜀少主(王衍)年号(见赵翼《陔余丛考》卷二十五《年号重袭》)。这位“稍逊风骚”的最高统治者叹曰,宰相须用读书人。其实唐初农民起义领袖辅公祏也曾用此年号。此外,清人笔记中,考订有关年号问题者不少,而且涉及方面较广,不乏精辟之见,如避讳改年号,地名用年号,钱文书年号,或订史书年号之误者,等等。其中顾炎武的《日知录》、钱大昕的《十驾斋养新录》还载唐以前年号必全书,至宋始有连书从省例,取上一字者有政、宣,建、绍;取下一字者有祐、圣,泰、禧;取上下各一者有熙、丰。明代亦用洪、永,化、治。除此以外,清代以来还有康、雍,乾、嘉,同、光之称,我们均应注意。


 


 
  相关资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