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佛教史
  任继愈《中国佛教史》·三、创世说和种姓说
 

三、创世说和种姓说

  佛教的创世说,可能经历了一个相当的时间才完善起来,但以“业”为创世的原动力,早就蕴含在业报轮回的宗教思想中了。后来为了给“业”增添善恶等复杂内容,又与“惑”(烦恼)结合一起,一并视作创世的本原:不论是有情界还是自然界,都是“业”与“惑”的产物。“业”有“共业”和“不共业”两类,“共业”的果报是众生的共性及其共存的世界;“不共业”决定有情的个性及其特殊的生活条件。

  据《起世经》说,众生共业感得的国土,是这样一种结构:一个日月所照之地,叫“四天世界”;一千个日月所照的世界,名“小千世界”;一千个小千世界,名“中千世界”,一千个中千世界,名“大千世界”,总称为“三千大千世界”。此三千世界受众生业力的支配,按成、住、坏,复成复坏的公式循环周转。成、住、坏(空)都是众生的劫难,其中还要经受火、水、风三灾,刀兵、饥馑、疾疫三劫等。这类说法,很容易在多灾多难的民间流行,成为佛教又一个影响较大的宗教观念。据说,在“成劫”之初,众生过着宁静和美的生活,由于人的食欲,引起了生产活动;又有了性欲,产生了两性结合,出现了家庭。家庭是私有财产的根源,私有财产是人际斗争、社会不安的根源。为了调和人际的争讼,出现了刹帝利和国家,有人厌世出家,“入山行道”,于是产生了婆罗门

  此类创世说,在佛教不同典籍中,说法并不一致,但最终归结为“业”,则是一条贯彻始终的主线。因此,在宇宙生成论和种姓起源上,佛教婆罗门教的天帝创始说,完全对立。吴译《摩登伽经》批驳说:你们婆罗门认为自在天造世界,头为天,足为地,目为日月,腹为虚空,发为草木,流泪成河,众骨成山……这都是谎言。“夫世界者,由众生业而得成,何有梵天能办斯事!”《杂阿含》(卷20)讲,世人谓婆罗门第一,余人卑劣,婆罗门从梵天口生,余人不是,这也不是实话,“其真实者,是依业者!”因此,四种姓者,皆悉平等,无有胜劣差别之异。

  这种创世说,直接驳斥婆罗门教神化四种姓和神化婆罗门种姓。在当时的沙门运动中是很突出的。有的经典提出,“微木能生火,卑贱生贤达”,直接为贱民讲话,更加可贵。就整体言,业力创世和因果报应,在解释社会人生现象时,部带有命定论的性质,有利于巩固现存的社会秩序,而不利于社会的变革。

  早期佛教充满着悲悯和同情受苦者的情绪,但对阶级矛盾则采取调和的态度,对种姓制度,主张适当调整。《长阿含·善生经》提出:主人要以“五事”教授奴仆,在役使过程,要注意劳逸结合,按时给以饮食,病者要给医药。同时告诫奴隶,亦须“五事”奉侍其主:诸如早起,要周密安排劳务,不许偷盗,称誉主子等。

  在早期经典中提到四种姓时,往往把刹帝利排在婆罗门之前,认为唯有刹帝利才是“天人中最胜”。至于种姓制度本身,没有本质的变化。但是在宗教信仰方面,早期佛教却向一切阶级、一切种姓开放。社会上的种姓不平等,可以在佛教中得到解决,在佛法面前,佛徒一律平等,没有种姓差别。佛陀宣布:“今我弟子,种姓不同,所出各异,于我法中出家修道。若如人问:姓谁种姓?当答彼言:我是沙门释种。”种姓平等被认为是“出世间法”的“施设”,在早期的僧团组织中,看来是贯彻了的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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